西营学校与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
为认真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安全工作的统一部署,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,依据教文体局的文件精神,确保我校学生的生命安全,本着“教育为先,预防在前”的原则,学校与全体学生家长签订了《学校与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》。
责任书的具体内容如下:
一、学校责任
1、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,并且严肃纪律,加强管理,责任到人。
2、切实加强法制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,不断提高全校学生的法制观念及安全防范能力。
3、注重防范,每天认真检查学生到校情况,发现有缺勤的必须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。
二、家长责任
1、学生放学、离开学校后,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是学生的安全责任人,发现子女下学后未回家要及时跟学校联系。
2、要求子女学会自救自护等方面的知识,遇到险情能及时处理。
3、要求子女严格遵守学校安全公约:
(1)不准私自下河、下塘游泳、洗澡。
(2)不准在公路、铁路、街道等交通要道追打玩耍,不准违章骑车或强行搭车,不乘坐三无车辆,严格遵守交通安全。
(3)不准做危险(打仗、爬高等)游戏,开危险玩笑。
(4)每次外出必须与家长打招呼。
(5)不准不经家长同意在外夜宿。
(6)不准在基建工地、高速路等危险区域玩耍。
(7)不准接触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质。
(8)不准参与社会上的不法活动,禁止与不三不四的人来往。
(9)不准携带凶器、拉帮结派、打架斗殴。
(10)不准攀爬栏杆、电杆和围墙。
(11)不准进入桌球室、电子游戏室、卡拉OK室、录像厅、舞厅、网吧、酒吧。
(12)不参加邪教宣传,积极抵制邪教。
(13)不吃零食,特别是膨化及油炸食品。注意食品安全。
(14)注意及时保护自己,防止传染病。
违反公约而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由相关责任人负责。
学 生:
学校(章) 学生家长:
年 月 日